市场情报 第六十三期 2008.1.7---2008.1.13  关闭 

目 录
第一部分 政策法规   
    1、国务院要求从严征收土地闲置费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
    3、《重庆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办法》2月1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房地产资讯
    1、西部中小城市房价猛涨 廉租房建设亟待加快
    2、数据显示北京房价已开始下降 跌幅超过20%
    3、兰州新规划将出台 扩市区至榆中 建昼夜山水新城
    4、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将突出五个重点
第三部分 房地产中介资讯
    1、深圳知名地产中介大瘦身 1700家店铺拟缩至千家
    2、七家中介担保公司退出 中小二手房中介相继倒下
    3、北京房产中介连续关门 超过1000名经纪人失业
    4、上海房产中介创辉租售200家门店一夜几乎全关闭

第一部分 政策法规
国务院要求从严征收土地闲置费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中央政府加大土地管理的着力点,再次放在闲置土地上。
   国务院近日下发《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提出征缴增值地价、确立土地利用规划优先性和制定考核制度等新措施,以求全面盘活存量土地,保住耕地。
   在闲置土地处置政策问题上,此次国务院的态度是要求各地“严格执行”。
   《通知》规定,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这已是继2007年中央层面《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和《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之后,在如何处理闲置土地问题上的第三份通知。
   与2007年的两份通知相比,在征收土地闲置费的比例问题上,此次通知删去了“原则上”的字眼。
   此前执行了十多年的政策是,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早在199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曾规定,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此后,1999年出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此规定作了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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